,伤情被分为三级:重伤、轻伤和轻微伤。其中,重伤和轻伤又细分出两个等级,分别为重伤一级、重伤二级;轻伤一级、轻伤二级。每个等级都有非常明确、具体的规定。
从定义上看,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容貌损害,听觉、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,或是对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。而重伤则是指使人肢体残废、毁人容貌、丧失听觉、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,或是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。
尽管听起来严重的伤情,如颅骨骨折、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、咽喉软骨骨折、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、肋骨骨折2处以上等,在司法鉴定中都属于“轻伤二级”。而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、鼻骨骨折、鼻出血、肋骨骨折、肋软骨骨折等伤情,在司法鉴定中仅属于轻微伤。
至于轻伤一级,其标准更为严格,如肋骨骨折6处以上、血胸、气胸或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%以上等情况才构成轻伤一级。而重伤的标准则更为严重,如颅骨凹陷性或粉碎性骨折、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、单肢瘫(肌力3级以下)等才属于重伤二级。植物生存状态、四肢瘫(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)、偏瘫、截瘫(肌力2级以下)伴大便、小便失禁等则是重伤一级的标准。
杜福海律师总结道,司法鉴定中的重伤和轻伤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危及生命。重伤一级已经严重危及生命,而轻伤标准则还未到危及生命的程度。因此,司法鉴定中的轻伤、轻微伤远比我们以为的要更严重。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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